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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关于注销宁德三都港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选聘审计及税审机构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2/17 15:21:18     查看次数:


司拟按程序开展注销宁德三都港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寿宁县闽运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福安市宁运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有限公司。通过简易比选方式选聘机构对拟注销公司进行审计及税审,具体公告如下: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宁德三都港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350900749087988Y;

法定代表人:李荣清;

注册资本:300万元人民币;

经营期限:2003年5月20日至2053年5月19日;

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万安西路8号B、C区;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保险兼业代理业 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 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停车场服务;集中式快速充电站;非居住 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寿宁县闽运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924MA2XWRCEXP;

法定代表人:张华;

注册资本:5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6年12月20日;

公司地址:寿宁县鳌阳镇茗溪新区(寿宁车站内);

经营期限:2016年12月20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城市公交客运、车辆维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福安市宁运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有限公司。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3509810816166076;

法定代表人:吴昌铃;

注册资本:30万元人民币;

经营期限:2013年11月5日至2033年11月4日;

公司地址:福安市城北福新路41号;

经营范围: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能检单轴载荷10000kg及以下车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评选方式

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条件下,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作为中标人的评选方式。

三、拟委托单位条件

1经依法登记设立,取得审计及税审资质,并正常经营

2注册地在福建或在宁德地区有分支机构。

3、能按工作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4、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三年内被有关部门处以执业活动相关的处罚

四、报价内容及要求

(一)费用标准。

1.审计费用标准按照《福建省物价局关于重新规范福建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闽价服〔2014〕149号)。

2.税审费用标准按照《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国税局福建省地税局关于重新规范福建省税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闽价服〔2014〕281号)。

本次项目不高于标准收费的4折报价,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按否决其投标文件处理。

(二)为圆满完成本项目工作,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均包含人员工资、伙食费以及差旅住宿费等,由中选人自行承担。

五、选聘流程

(一)本项目通过公司网站发布选聘公告。

(二)接收投标文件时间:2023年2月22日上午10点00分(迟于10点00分送达的,按放弃投标处理)。接收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马北路19号(宁德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市场拓展部,兰彦煊收,0593-6560636)。

(三)招标人对投标人资质及报价进行符合性审查。

(四)在符合资质要求的前提下,以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中标人。

六、合同签订要求

开具发票为增值税专用发票。

七、选聘工作小组成员

本次选聘工作小组由集团公司市场拓展部、计划财务部、经营管理部、办公室组成。

八、参选资料相关要求

(一)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

(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三)单位资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

(四)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五)报价函加盖单位公章;

(六)具有相应资质的注册会计师及注册税务师。

(七)以上所有参选资料在开标时密封递交。

(八)联系人:兰彦煊;电  话:0593-6560636。

九、选聘其他事项

(一)中选机构应配备专门的项目联系负责人。

(二)中选机构应按照公司要求,在后续工作中如出现不配合解决审计及税审相关问题,在双方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公司有权中止委托合同关系,且不赔偿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