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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关于选聘资产评估机构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2/9/22 17:46:47     查看次数:


 

因公司业务开展需要,拟选聘资产评估机构对宁德客运分公司、宁德汽车南站、福安货运赛岐分公司、福安货运分公司、宁德汽车北站、古田分公司六家单位部门店面及福安汽车站10面广告位,福安货运站加油站旁场地资产租赁价格进行评估,评估工作于批复文件下发后执行,现诚邀具备相关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参加比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租赁事项清单

标的一项目:宁德客运分公司6间店面,面积约274,租赁用途为商用、办公,出租期限3年,预计年租金17万元;

标的二项目:宁德汽车南站A区旅客通道旁2号店,面积约96㎡,租赁用途为商业,出租期限2年,预计年租金8万元;

标的三项目:福安货运赛岐分公司12间店面,面积约756㎡,租赁用途为商业、办公、住宿,出租期限3年,预计年租金10万元;

标的四项目:宁德汽车北站综合楼一层1间店面,面积约59㎡,租赁用途为商业,出租期限3年,预计年租金7.3万元;

标的五项目:古田分公司23间店面(分四个站,分别位于黄田、大桥、东站、西站),面积约2341㎡,租赁用途为商业、办公、居住,出租期限3年,预计年租金24万元;

标的六项目:福安汽车站10面广告位,租赁用途为广告投放,出租期限3年,预计年租金2.2万元;

标的七项目:福安货运分公司加油站旁场地,面积约300㎡,租赁用途为停车、汽车美容、洗车业务,出租期限2年,预计总租金12万元;

以上租金总价数据参考原合同价格,最终以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结果为准。

二、拟委托单位条件

1、经依法登记设立,取得资产评估资质及房地产机构估价资质,并正常经营

2注册地在福建或在福建有分支机构。

3、能按工作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4、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被有关部门处以执业活动相关的处罚、行业协会自律惩戒期限已满。

5、具有2名以上(含2名)资产评估师及房地产估价资质2名以上(含2名)。

三、报价内容及要求

1、评估计费标准按照《福建省物价局关于制定福建省资产评估收费标准的通知》(闽价服〔2014〕282号),以评估租金总价作为计价依据,本项目不低于标准收费2折,不高于标准收费的6折报价,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或低于最低限价的,按否决其投标文件处理。报价相同的,以摸球或抽签的方式确认。

2、为圆满完成本项目资产评估工作,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包含人员工资、伙食费以及差旅住宿费等,由中选人自行承担。

四、参选资料相关要求

(一)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

(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三)单位资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四)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五)报价函加盖单位公章;

(六)具有2名以上(含2名)资产评估师及房地产估价资质2名以上(含2名)。

(七)以上所有参选资料在开标时密封递交。

五、开标时间、地点、中标原则

(一)1、参选单位标书文件邮寄或现场送达截止时间:2022年9月30日上午9时50分(迟于9:50分送达的,按放弃投标处理);2、接收报价文件地址:福建省宁德市东桥经济开发区宁德客运枢纽站二楼汽运集团市场拓展部;3、开标时间:2022年9月30日上午10时00分。4、开标地点:福建省宁德市东桥经济开发区宁德客运枢纽站二楼汽运集团会议室。

(二)招标人对投标人资质及报价进行符合性审查。

(三)在符合资质要求的前提下,以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中标人,若出现报价相同的情况,则通过摇球或抽签方式选定最终中标人。

六、 联系人

联系人:胡春玉

电  话:0593-6560636

七、其他注意事项

(一)中选机构应配备专门的项目联系负责人且具有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

(二)中选机构应按照宁德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的要求,在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完成上述相关工作。在后续工作中,如出现不配合解决资产评估相关问题,在双方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司有权中止委托合同关系,且不赔偿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

(三)若截止到2022年9月30日上午9:50收到的报价文件少于三家公司则本次选聘工作予以作废,收到的报价文件将于废弃,不予退还。

(四)中标结果将在福建省宁德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发布(/)。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1).doc


 

 

 

宁德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9月22日